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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所研究生进行2022年学年考核的通知
根据全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规定,定于7月23日—8月19日对在所研究生进行2021-2022学年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18-2019级直博生、转博生、博士生,2020、2021级国科大硕士生、博士生和留学生;
2、因故推迟毕业的研究生;
3、2020、2021级合培生,2018、2019级合培博士生;
4、2022年2月28日以前入所的课题研究生。
具体考核学生名单见附件6
二、时间地点
1、时间:7月23日—8月19日(具体时间由各科研部门在规定期限内确定,总体安排可以提前,不宜推迟)。
2、地点:由各科研部门自定。
三、主要任务
通过学年考核,检查研究生一学年来的工作、学习、思想等方面的收获与进展。所在科研部门和导师依据研究生考核结果,按照助研奖酬金发放标准,提出每月发放额度,确定研究生在下一学年的奖助学金待遇。
四、考核内容
1、2021级硕士生(包括国科大研究生、各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学位课程学习情况(选课内容、专题讲座、学习体会及考试成绩);参与科研和文献调研情况;政治学习、德育修养和参与公益活动情况;回所后的科研工作设想。
注:2021级浙江工业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温州医科大学合培生已于4月份完成学年考核,无须本次学年考核。部分上海大学合培生由于疫情原因未能参加4月份学年考核的,必须参加本次学年考核。
2、2018-2019级直博生、转博生、博士生、2020级硕士生、博士生,2021级博士生及2022年2月底以前到所的课题研究生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1)总体进展。主要考核科研进展,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情况;科研进展主要包括实验方案和技术路线的设计及进展;阶段性实验结果;发表论文,申请专利、会议文章、成果鉴定;完成导师交给的科研工作。
(2)学习能力。主要包括专业课程(含专题讲座)学习与考试成绩;进行Seminar报告、参与学术讨论的主观能动性及效果;文献阅读数量、文献阅读报告以及专业外语水平;基础理论知识的自学能力和创新思维。
(3)工作能力。主要包括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能力;开展实验的组织协调能力;参与社会实践(含学术活动)及对外交流能力。
(4)综合素质。主要包括团队意识、协同能力、顾全大局意识;组织和参与公益活动热情、能力、效果;遵守考勤纪律、遵守规章制度;勤奋与进取精神;发展潜力与心理素质。
3、因故推迟毕业的研究生考核内容如下:
(1)总体进展。主要考核科研进展,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情况;科研进展主要包括实验方案和技术路线的设计及进展;阶段性实验结果;发表论文,申请专利、会议文章、成果鉴定;完成导师交给的科研工作。
(2)存在问题。汇报目前科研工作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推迟毕业的相关因素。
(3)工作计划。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确定答辩时间,并对时间进行合理安排。
五、考核方式
1、各科研部门学年考核方式可由部门统一集中进行(研究生辅导员负责组织),或由各团队组织实施(团队研究生工作联系人负责组织),具体考核方式,由各科研部门协商确定。
2、研究生本人于考核前填写《研究生学年考核情况登记表》(附件1),提交导师签署意见后,如部门集中进行考核,登记表交所在部门研究生辅导员,如团队分别组织考核,则登记表交所在团队研究生工作联系人。
3、各科研部门研究生辅导员按照所在部门学年考核确定的方式,协调组织研究生进行学年考核。
4、研究生在填写学年考核表基础上,向考核小组作8分钟左右的考核报告。
5、参照研究生的报告情况,综合研究生的实际表现,由考核小组按照《研究生学年考核评价细则》(附件2)予以评分,百分制,考核分数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所用评分表见附件3)
6、导师根据学生考核情况参考《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标准》(附件5),确定研究生在下一学年的奖助学金待遇,并由团队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将《研究生助研奖酬金发放汇总单》(附件4)反馈给部门研究生辅导员。
7、研究生辅导员收集汇总部门考核学生的《研究生学年考核情况登记表》(附件1)、《研究生助研奖酬金发放汇总单》(附件4),确认签署意见后,一并送至研究生处备案实施。
8、研究生处负责协调和审定研究生考核情况,并将研究生各类考核登记表整理归档。
六、考核小组
部门集中组织:考核小组由导师、其他科研人员、研究生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组成。
团队自行组织:考核小组成员须由团队研究生工作负责人提前报部门研究生辅导员审核。
考核小组成员中,副高以上人员不得少于3名。
七、其他事项
1、各科研部门如采取部门统一考核,一经确定考核时间地点,请事先告知研究生处。
2、请部门考核小组针对延期毕业研究生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统一意见,研究生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学籍进行处理。
3、请各科研部门研究生辅导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研究生学年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检查、核对研究生填写的各类考核登记表,并经整理汇总后于8月23日前统一交研究生处。
4、有关课题研究生的待遇按照招收课题研究生协议办理。经过考核,表现优秀的课题研究生,经所在科研部门和导师填写《研究生助研奖酬金发放汇总单》(附件4),由研究生处办理相关待遇的调整事宜。
八、联系方式
吕笑天 lvxiaotian@nimte.ac.cn 8082(国科大)
杨 方 yangfang@nimte.ac.cn 8082(合培生)
张 楠 zhangnan28@nimte.ac.cn 8082(省专项-宁大)
朱津津 zhujinjin@nimte.ac.cn 8082(省专项-浙工大)
郑宇佳 zhengyujia@nimte.ac.cn 8082(省专项-温医大、课题生)
各部门辅导员名单:
海洋实验室:王振玉
高分子实验室:应邬彬
纳米实验室:程昱川
先进能源实验室:葛芳芳
磁材实验室:高 萌
稀土永磁材料联合创新中心:曹学静
磁性材料应用技术研究中心:黎嘉威
新能源所:杨道宾
动力锂电实验室:邱 报
先进制造所:张咪娜
慈溪医工所:陈 静
以上安排,请各科研部门、导师和研究生抓紧办理。
附件: